“法官,这欠钱不还的日子真不好过,处处受限制,没自由,知道的朋友还说我是‘老赖’,我知道错了。”近日,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借助失信惩戒机制,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5月,秦某以买卖商品为由与银行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银行按约定向秦某发放贷款。借款到期后,秦某迟迟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银行在2018年7月将秦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秦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加利息共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秦某仍未主动履行,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开展了财产查控、调查工作,发现被执行人秦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秦某早已外出务工,踪迹难寻,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秦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秦某被纳入黑名单后,工作和生活处处受限,尝尽了失信带来的苦果。2019年8月,秦某主动来到人民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秦某将所有借款一次性还给了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