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学院初任法官培训中,根据学院安排,全体学员在报告厅观看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报告团的5位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为我们深情讲述了邹碧华的一生,再现了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善的处事之道、坚定的司法信念和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之余,如何学习邹碧华精神,做新时代的燃灯者,成为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邹碧华曾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正是这种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的坚定信念,使邹碧华公正处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蜚声业界。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公仆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邹碧华毕生的追求。他建立便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他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化解重大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推行《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在律师界广受好评。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迎难而上、无私无畏的责任担当,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敬业精神。“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以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担当司法改革的勇气、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同行、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不为金钱和人情所诱惑,不为关系和权势所扰迫。“公生明,廉生威”。无论是做书记员、当法官还是担任高院的领导干部,邹碧华都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不逾越司法底线。正如周强院长所指出的那样,邹碧华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斯人已逝,但精神永存。“邹碧华精神”如同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为我们指明了前行的方向,照亮了前进的道路。让我们循着“燃灯者”的足迹继续出发,在一步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