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有两个鲜明的年度记忆,一个是在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下,司法改革亮点迭出,精彩纷呈,掀起了史无前例的变革浪潮,司法改革成为2015年的国家记忆。另一个是盛夏之际,由两高两部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成为中国律师的集体记忆。
关于下一步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有四个方面建议:
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法律人职业伦理是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修养和行为准则,是法律人专门化、职业化的应有之义,是牢固树立司法良知、提升法律人道德素养、确保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也是筑牢思想防线、防止司法腐败的基础工程。
要高度重视法律人职业伦理研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借鉴成熟法治国家的优秀成果,探索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司法制度的职业伦理;要把法律人职业伦理作为法学院必修课。职业伦理要从法科学子抓起,从一开始就形成比较好的、比较牢固的职业伦理;法律人职业考试时,要加大职业伦理比重,可考虑单独一个试卷考法律人职业伦理;最后,在法律人进行研修或者继续教育时,把法律人职业伦理作为主要内容,不断加以强化和固化,使之成为法律人的自我约束和自觉行为。
对过度维权敢于说“不”。社会转型加速,社情、民情变化万千,社会利益进一步分化,社会诉求更加多样,矛盾易发多发。但是,一些民众不能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表达诉求,少数人甚至用围堵、闹事等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在维稳思维惯性的作用下,我们一些地方也习惯于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搞摆平就是水平,助长了社会戾气,损害了法治权威。长此以往,必然动摇法治根基。
要敢于对过度维权、错误维权说“不”,对暴力维权要坚决打击。对于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要维护它的既判力和严肃性。要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我可能不同意法院判决,但我尊重法院判决这样一种氛围。
要让庭审真正起决定性作用。防止领导干部外部干预和法院内部干预案件问责规定,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已经出台,关键要落实,要督查和巡查。
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行政化的法院内部请示、汇报制度或者做法,真正按照司法规律办案、判案,实现“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了减少对法院审判的干预,对于一些法律事实比较清晰、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案件,应当当庭判决,不断提高当庭判决的比例。
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辩护人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证人和鉴定人应当出庭。对于律师作无罪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翻供的,证人、鉴定人也应当出庭。唯此,庭审才能真正做实。
控辩要平衡,法官要平等地对待控方和辩方,让辩护人有充分时间发问,质证和发表辩论意见,不要随意打断,更不能当庭呵斥律师,形成相互尊重的庭审氛围。
进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法律研究。“一带一路”沿线有65个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既有欧美法系,也有大陆法系,还有伊斯兰法系。建议司法部牵头组织力量,对沿线国家法律进行搜集、研究、汇编,进行国别法律研究。我们要走出去,要与这些国家合作,必须要了解这些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投资、土地、税收、劳动、外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