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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经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10月17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的,请及时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漯河市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395-3122229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总成绩 排序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3226 曹伟丽 女 68.56 10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2110 孟娜娜 女 68.51 11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3003 黄珂 女 68.45 12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1726 黄滢钰 女 67.36 14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1227 何卓 男 66.70 15 漯河市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受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参加漯河市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并报考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进入面试环节未被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员。 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总成绩 排序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3226 曹伟丽 女 68.56 10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2110 孟娜娜 女 68.51 11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3003 黄珂 女 68.45 12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1726 黄滢钰 女 67.36 14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0031227 何卓 男 66.70 15 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于2022年9月28日(周三)上午7:30分前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一楼人才市场门口(郾城区黄河路中段647号)集合,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检。请及时关注本次招聘体检相关公告信息,并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漯河市铭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度省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2年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和保障申诉信访人诉求渠道畅通,经研究并报召陵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月11日起,召陵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停线下立案、开庭、案件查询、缴费退费、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召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期间,诉讼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y.googlemimi.com)、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办理立案、查询、咨询、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申诉信访等事项。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项,请严格遵守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3、本院线下立案、信访等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 邮寄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3号,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邮编462000。 诉讼服务电话:12368热线,0395-3561939,0395-3561972 信访服务电话:0395-3561903
        ·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和保障申诉信访人诉求渠道畅通,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经研究并报召陵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8月18日起,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室,暂停线下立案、案件查询、缴费退费、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召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期间,诉讼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y.googlemimi.com)、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邮寄、电话联系等方式,办理立案、咨询、查询、网上阅卷、网上调解、申诉信访等事项。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各项网上业务,登记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院办理开庭事项,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持开庭传票进行信息登记,严格遵守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3、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 邮寄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3号,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46200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立案庭电话:0395-3561939,0395-3561972 涉诉信访服务电话:0395-3561903。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ooglemimi.com/
        ·一、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托12368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拖延立案等投诉,经查属实的,督促及时立案并严肃问责。二、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做到老年人、残疾人等进门有人接待、办理有人陪同;改造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优化操作提示和语音辅助功能,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等参与诉讼造成障碍;对因行动不便、不能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务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通过电话预约、服务上门等,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实际困难。三、提供律师“一码通”服务。开设律师专门通道,安装智慧身份验证系统,方便律师快速进入人民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事务。同时建立诉讼服务水平评价系统,让律师或当事人即时对法院诉讼服务进行“好差评”,促进法官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四、切实提高司法效率。运用审判管理系统和司法大数据,强化个案审限管理,对于临近审限的案件实施预警,对于超审限案件实行结案冻结,说明情况处理到位之后方能结案。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实行专项治理。五、全力攻克久执未结案件。对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线索、有财产但长期未结的涉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逐件限期执结,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六、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优化司法程序,提高“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成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畅通企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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