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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目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搬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526会议室获取本次搬家项目服务需求,并于2023年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有效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CFY[2023]WC00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搬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警用装备、餐厅桌椅、系统设备等(详见搬家项目服务需求);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搬家完毕;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入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入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搬家完毕。 二、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提供2020年-2022年类似业绩2份(以签订合同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需出具原件并提交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报名。三、获取本次搬家项目服务需求 1、时间:2023年2月11日到2023年2月13日,上午8: 30时~12: 00时,下午15: 00时~18: 00时。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526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有效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及方式: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526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采购入将予以拒收。 五、有效报价开启 1、开启时间:同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52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网站或公告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名 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1066号联系电话:0377-61661187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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